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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团支部、团员:

为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中的主力军作用,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勤奋学习,扎实工作,根据《关于开展2024年“五四”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等相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,对在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奖项设置

(一)先进集体类:

1.红旗团支部(从本次拟评为优秀团支部的支部中,择优推荐一个支部参与评选)

2.优秀团支部(3个)

(二)先进个人类:

1.优秀共青团干部(教工)(推荐1名团干参与评选)

2.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(学生)(从本次拟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中,择优推荐1名团干参与评选)

3.优秀共青团干部(学生)(20名)

4.优秀共青团员(48名)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先进集体类:

1.红旗团支部、优秀团支部

(1)政治建设好。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,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、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积极开展“青年大学习”“百生讲坛”等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活动,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,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会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、成效好。

(2)组织基础好。按期换届,班子配备齐整,政治强、业务精、作风实,管理严格。团支部信息已录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,团支部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。组织建设规范、团情底数清晰,发展团员程序严、质量高,“三会两制一课”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,团员教育管理经常,认真开展团支部“对标定级”工作,参评红旗团支部原则上须在2023年度团(总)支部“对标定级”工作中被评定为五星级,优秀团支部原则上须被评定为四星级及以上。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,推优入党效果明显。落实全团抓基层、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,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、有成效。

(3)工作成效好。积极构建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平台,积极组织支部成员参与课外文化科技体育活动,积极组织支部成员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,积极营造支部内良好的学习氛围并开展学习帮扶等工作,认真开展班团集体建设,一年内支部成员未受到违纪违规处分。

(4)作用发挥好。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、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任务,在急难险重工作中创先争优、积极奉献,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,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,服务大局成效好,党组织及团员青年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。

(二)先进个人类

1.优秀共青团干部(教工)

(1)政治上强。对党忠诚,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,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、政治立场坚定,深刻领会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
(2)思想上强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,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,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。

(3)能力上强。注重深入基层,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,带头向书本学习、向实践学习、向青年学习,勤于思考钻研,工作能力过硬,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,善于把握青年脉搏、组织发动青年。

(4)担当上强。热爱党的青年工作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勇于改革创新,面对“急难险重”任务冲锋在前、迎难而上,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,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、善于斗争。

(5)作风上强。心系广大青年,带头密切联系青年、热心服务青年、反映青年呼声,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,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,从严从实推动工作,实绩突出,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。

(6)自律上强。自觉加强党性锻炼、提升党性修养,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“六条规定”精神,带头践行“三严三实”要求,坚决反对“四风”,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,勇于开展自我批评,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,党组织放心、青年满意。

(7)申报对象应为专职团干,原则上应在2023年度担任基层团委书记、副书记(教工)(以校团委的备案材料为准)。申报对象任职时间应贯穿2023年1月—12月,在此期间,由基层团委副书记转任书记的,也视同任职贯穿全年。

2.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(学生)、优秀共青团干部(学生)、优秀共青团员

(1)申报对象应为14-28周岁的团员,含保留团籍的党员;团员信息已录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;团龄1年以上;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;自觉遵守团的章程,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,积极参加“三会两制一课”和团的活动;

(2)有信仰。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,坚持爱国和爱党、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,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,自觉维护国家安全,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民族自尊心、自信心、自豪感强。

(3)讲政治。坚决拥护党的领导,爱戴党的领袖,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,深刻领会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
(4)重品行。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树立集体主义思想,维护民族团结,正义感、责任感强,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,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,参与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、社区(村)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。

(5)争先锋。热爱劳动、崇尚实干,勤奋学习、努力工作,刻苦钻研、勇攀高峰,立足本职创先争优、建功立业,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,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。

(6)守纪律。模范遵守团章团纪,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,正确行使团员权利,组织观念强,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,尊崇宪法法律,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,一年内未受过违纪违规处分。

(7)原则上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(包括保留团籍的党员)。学生团员须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,2023年度无考试成绩不及格现象。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。

(8)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(学生)的应担任团干部不少于1年。大学期间参加过省级或校级青马工程(恽代英菁英学校)、院级团干培训班并考核合格。为表彰在基层团建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团支部委员,特面向团支书和支委分配2名优秀团干名额。

三、申报方式

1.红旗团支部

红旗团支部由学院团委从本次拟评为优秀团支部的支部中,择优推荐1个支部参与评选,不单列名额。

2.优秀团支部

根据团支部申请(由支部书记填写附件2)、公开评议的方式产生。学院团委将根据配额评选,并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团委审核。

3.优秀共青团干部(教工)

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,由基层团委推荐1名团干参与评选,学校团委根据申请人2023年度团委工作业绩进行评选。申请人需上交申请表(附件1)及相关支撑材料,材料应当从个人简介、工作思路和做法、工作业绩等方面陈述,陈述内容应限定在2023年度。

4.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(学生)

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(学生)由基层团委从本次拟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中,择优推荐1名团干参与评选,不单列名额。

5.优秀共青团干部(学生)

根据个人提交申请(填写附件3)及成绩单、志愿服务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,公开评议的方式产生。学院团委将根据配额评选,并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团委审核。

6.优秀共青团员

根据个人提交申请(填写附件4)及成绩单、志愿服务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,公开评议的方式产生。基层团委根据配额评选,并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团委审核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符合评选条件的支部或团员,填写对应的申报表,并于2024年4月11日(周四)晚上20:00前将申报表及支撑材料以“姓名+申报项目”命名后电子版发到院团委组织部邮箱ccnucszzb@163.com。

2.2023年度“青年大学习”参与率作为本次“五四”表彰重要参考指标。

3.院团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推荐名单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。

联 系 人:肖克 杨琪

联系电话:027-67867687

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亚丁五色湖委员会

2024年4月8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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